有拍友反映:
最近看到公交公司招工,公告上說是勞務派遣,那為什么不是勞務派遣公司發(fā)公告招工,而是用工單位發(fā)的招工公告?搞不明白這個勞務派遣公司在這當中起什么作用?皮包公司嗎?我理解應該是勞務派遣公司負責招工,然后把合格的工人送到用工單位。用工單位只要缺人就直接從勞務派遣公司要人就可以了吧。用工單位不應該直接招工,如果用工單位直接招工那還能叫勞務派遣嗎?不知道我理解的對不對,請主管部門解答。

忻州市人社局:
您好,勞務派遣,是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(也稱勞務派遣單位)簽訂勞動合同,而實際上為用工單位(也稱接受以勞務派遣形式用工的單位)工作。其目的是為了降低用工成本、規(guī)避用工風險,以及便于用工管理。我們已經通知公交公司主管單位,要求公交公司嚴格按照《勞動合同法》規(guī)定用工,如發(fā)現(xiàn)該公司有違規(guī)用工現(xiàn)象,勞動保障監(jiān)察部門將進行查處,也歡迎廣大群眾舉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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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責任編輯:李冬梅)